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5-18 14:40:46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省政府参事室为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机构,根据冀机编〔2016〕129号文件,改革后内设机构调整为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业务处,人员编制调整为15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3人。根据冀政办〔2009〕75号文件规定,工勤编制4人,实有4人。省政府参事编制50人,在聘参事38人、馆员79人。省政府参事室下设河北书画诗词艺术研究院,为处级财政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4人。根据冀政办〔2009〕75号文件规定,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主要职责是:

1、组织省政府参事、馆员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

2、组织省政府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等活动。

4、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5、组织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及时学习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6、组织省政府参事参与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7、承办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事务。

8、负责为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根据冀机编办〔2012〕58 号文件规定,河北书画诗词艺术研究院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书画诗词理论研究、艺术创作、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举办书画艺术、国学研究成果和诗词创作作品展览等业务活动。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82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6.9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82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51.0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4.51万元;项目支出251.40万元,主要为调研工作经费45.00万元、国内国际交流与项目合作经费10.00万元、专家评估与咨询10.00万元、文史工作经费15.00万元、统战工作经费15.00万元、书画艺术院活动经费15.00万元、省政府参事补助36.48万元、文史馆馆员工作补助37.92万元、参事馆员正常业务费67.00万元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826.9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0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0.4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4.51万元,主要用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和维护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6.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12.24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201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各项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和国办发〔2011〕46号文件为纲领,以“规范、创新、合作、自律”为发展主线,围绕河北省“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科学管理,通过实施我室(馆)“两发展一推进”战略,努力将参事室(文史馆)建成有河北特色的高水平政府咨询机构、文史研究重地、统战工作高地。

1、参政议政咨询国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调研和研讨,求实效、出精品,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同国外政府咨询机构和先进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参事、馆员参政咨询能力,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围绕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2、文史资政统战联谊。积极组织文史研究馆馆员开展文史研究、文化交流、文学创作和书画创作等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我省在文化领域的影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认真履行统战职责,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开展书画诗词理论研究、艺术创作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继承和发扬燕赵传统文化,为打造文化强省贡献力量。

3、参事室政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与保障水平,为参事、馆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落实参事、馆员有关待遇,激发参事、馆员工作热情,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做出更多贡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6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含所属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8.56万元(详见下表)。



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46万元,主要为复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